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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網武漢12月25日電 (唐業繼 曹旭峰)記者25日從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新聞通報會上獲悉,22012年至2014年,湖北法院審結、判決強姦、猥褻兒童犯罪案件300餘起,依法懲處犯罪分子300餘人,農村留守兒童成為受到侵害的重點對象。
  當天通報的5起典型案例,被告人馬善志強姦、猥褻兒童案;被告人賀德付強姦、故意殺人案;被告人彭雄義強姦、猥褻兒童案;被告人吳傑拐賣兒童案;被告人魏代進拐賣兒童案。4人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,其中,馬善志作為小學教師,多次姦淫、猥褻多名女學生,且被害人均為農村留守兒童,法院以其犯強姦罪,判處其有期徒刑15年;犯猥褻兒童罪,判處有期徒刑3年;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7年。
  通報顯示,從2012年至2014年,湖北省法院依法懲處強姦、猥褻兒童犯罪分子300餘人,被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、無期徒刑或死刑的犯罪分子100餘人,重刑率約為30%。
 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程勇介紹,由於城鄉流動加速,父母進城務工,使農村留守子女疏於監管,是導致留守兒童成為被侵害對象的主要原因。此次公佈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中,大多被害人是農村留守兒童。
  程勇表示,湖北法院自2013年開展全省法院從嚴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專項行動以來,對性侵害兒童犯罪案件總體從嚴,依法特別加大對負有特殊職責的人、對多人多次實施強姦、猥褻的、造成嚴重後果等七種惡劣情節的從重懲治力度,對於具有從重處罰情節的被告人均依法判處重刑,符合判處死刑條件的,堅決判處死刑。(完)  (原標題:湖北法院通報侵害未成年人案 農村留守兒童成受害重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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